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5月24日对咸阳市天然气总公司党委开展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加强巡察组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电话: 029-33131804,邮政邮箱:咸阳市滨河西路鑫湖假日酒店610室(邮编:712000),电子邮箱:swdsxcz6102024@163.com。同时,分别在咸阳市天然气总公司(玉泉西路77号)及下属单位(玉泉西路5号)、巡察组驻地鑫湖假日酒店设置意见箱。也可以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反映有关问题。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24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并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市委第三巡察组(代)
2024年3月27日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咸阳市天然气总公司党委
巡察反映二维码
注:扫描二维码,不采集移动设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