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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来源:咸阳市天然气总公司 作者:咸阳市天然气总公司 点击数:1 发表时间:2019-11-18 15: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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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生产运行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咸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紧急通知》(咸安委[2019]11号)精神,汲取“陕煤集团彬长矿业大佛寺煤矿10·22井下窒息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降低或消除安全事故风险,确保高峰供气时期安全平稳运行,公司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3月31日,对各生产运行部门(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增强安全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安全管理,确保高峰供气运行安全,是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各生产运行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风险意识,增强燃气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做到警钟长鸣。坚持科学管理,及时排查整改存在的问题,切实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深入排查治理隐患。针对冬季用气特点,各生产运行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巡查、入户安检制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必须第一时间消除。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坚决抵制违章作业,对危险作业进行严格审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户,责令立即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三、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和反恐防范机制,强化应急抢险和反恐处突队伍,配齐应急抢险物资、器材、装备,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理能力,确保紧急情况下能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赢。同时,要指导非居民用户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坚持定期组织演练,不断提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各生产运行部门(单位)要深入开展安全用气、安全防护知识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和安全用气常识,强化全社会对天然气管道和燃气设备的保护意识,增强广大用户的燃气安全使用常识。

咸阳天然气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