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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名称: 提问时间: 2016-12-02 13: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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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申请的天然气,管子都装好了,12月2号来我家检查了家里没人,下次检查到什么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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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12-02 13: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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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用户: 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我公司及时与风景公寓物业联系,查询到您的信息,并于12月8日安排验收人员上门单户验收。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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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名称: 张国涛 提问时间: 2016-11-09 21: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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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文林路安居工程普惠小区天燃气什么时间能通气!交房一年!入住都快半年了!没有天然气没法做饭,天越来越冷了,连个热水澡都没法洗,家里有老人有小孩,实在是太不方便了!找开发商说报给你们了!!具体什么情况,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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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11-09 21: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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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用户: 您好! 陕西裕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普惠小区” 1#2#住宅楼于2016年4月与我公司签订天然气管道安装开户合同,按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首付款,通气前结清余款。收到首付款后,我公司于7月完成全部管道安装,时至今日陕西裕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尚未按合同约定向我公司支付剩余款项,导致通气工作无法进行。 我公司已积极督促陕西裕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余款,同时,也请业主积极督促陕西裕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尽快付清余款,我公司将在第一时间安排通气。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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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名称: 张剑 提问时间: 2016-11-09 09: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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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下壁挂锅炉是不是必须在你们指定的地方购买?如果自行购买办理手续的话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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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11-09 09: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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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用户: 你好! 我公司未指定壁挂炉购买品牌及商户,用户可自行购买。 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用户安装使用的燃气燃烧器具必须具备陕西省住建厅发放的《燃气燃烧器具注册登记证》;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应具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证书,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人员须取得燃气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销售安装的燃气燃烧器具适配气源符合陕西省相关要求,且产品、工程质量合格。 如壁挂炉销售安装企业具备相关资质,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我公司申请连接气路。 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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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名称: 周英 提问时间: 2016-11-03 16: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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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力士品牌壁挂炉在我们咸阳有备案吗?没有的话,需要什么材料备案了,在那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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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11-03 16:11:31
回复内容:

尊敬的用户: 你好!您在我公司网站提出的德力士品牌壁挂炉备案问题,现作如下回复。 根据《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及《实施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销售的燃气器具,应当经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气质适配性检测,符合本省燃气使用要求的,由省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告; 依据《实施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二条和《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一批保留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咸政发〔2014〕14号)文件精神,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燃气企业,应到所在县、区住建部门办理行政许可。 关于该品牌产品的具体情况,请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办理。 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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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名称: 张波 提问时间: 2016-11-03 13: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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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陈阳寨陈阳新界7号楼天燃气什么时间能点火通气!交房一年!入住都快半年了!没气实在不方便!找开发商说报给你们了!!具体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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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11-03 13: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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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杨新界7#楼业主: 你们好! 现就你们2016年11月3日网上留言咨询陈杨新界7#楼通气事宜予以答复: 陈杨新界1~17#楼天然气安装合同于2013年11月25日签订,按合同约定开发商咸阳凯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合同签订后支付220万元,进场施工前再支付190万元,通气前结清全部款项。 直至2014年元月开发商才支付了首付款项220万元,考虑到该项目属安置小区,为减少社会矛盾,我公司及时安排进场施工,于2014年12月24日已完成工程安装。经我公司多次催促,开发商于2015年11月缴纳了部分费用,尚欠7#、11#、17#楼费用未结清。对于尚欠的费用,经我公司催促,开发商通知为7#、11#楼通气,并于2016年11月7日支付了费用,我们已联系开发商提供7#、11#楼住户名单,尽快安排为7#、11#楼通气。 谢谢!